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广州市审计局对我局主要领导同志2021年8月至2024年9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我局于2025年1月28日收到广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穗审委办经责报〔2025〕3号)。审计报告肯定了我局能够贯彻落实省、市重大经济决策、工作部署与重点工作任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强化市场秩序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经济事项基本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财政收支活动基本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我局主要领导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通告如下:
一、已整改的问题
(一)关于未及时清理结转结余资金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书面征求市财政局对我局结余资金的处理意见,市财政局回复对来函无意见,相关上缴程序可在“数字财政”系统中办理。根据上述要求,我局已将局本级结余资金按规定进行了清理。
(二)关于未按要求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余额上缴财政问题。
整改措施:原风险补偿基金受托管理人已将原风险补偿基金剩余资金退回至我局账户,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基金专户作销户处理。我局按程序将此项资金已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账户。
(三)关于下属单位广州质检院会计核算不规范,少计负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为客观反映质量技术中心项目挂账情况,主动协调代建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完成基建账调整。二是质检院于2024年11月同步进行调账处理,调增预收账款,调减累计盈余。
(四)关于部分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审计报告有关要求,组织各预算单位梳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对制度缺漏情况进行分析整理。二是印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查缺补漏,并按照审计要求立行立改,完善内控制度。三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共新制定和修订制度21项。
(五)关于计量院3个项目未按要求选择采购方式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计量院党委班子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2025年度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电子卖场采用协议竞价方式实施。二是修订《广州计量院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集中采购机构平台采购方式。规定属集中采购机构平台采购的,按平台规则开展。
(六)花都所采购进口设备未向市财政局备案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培训、学习、交流,与时俱进对相关采购文件及时更新学习,学深悟透。二是加强对进口产品的采购管理和使用管理,根据市局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2025年度拟采购的进口产品清单并向市局报告。三是及时修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立项评审论证办法和仪器设备采购技术论证办法》。四是规范采购工作管理,明确对首次开展的采购项目缺乏经验、把握不准的,应主动请教上级,避免不必要的犯错;加强对单项支出高于一定限额的费用合同进行相关条款审核;明确合同拟订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根源上杜绝类似事项的发生。
(七)关于药检所未对供应商不良行为进行记录问题。
整改措施:1.审计指出后,药检所立行立改,即刻督促招标代理公司向市财政局报告相关情况;2.修订采购管理办法,完善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制度;3.组织采购部门对政府采购相关文件的集中培训。
(八)关于部分小额自行采购项目选择评审员数量及方式不符合要求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优化小额采购产生机制的制度,明确小额采购局机关评审会成员组成。评审员人数不足或未按规定组成的,不得召开评审会。
(九)关于管控不严,在1个公开招标项目中,部分内部方案内容被投标人用于投标文件中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对项目经办人进行通报教育,学习信息化项目立项规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自查、举一反三。二是责成项目方案编写单位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三是起草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指引,完善信息化项目相关文件管理、内部控制、纪律要求等措施。
(十)关于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非执法执勤公务活动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做好公务出行保障,结合我局实际,修订了我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执勤用车的范围。
(十一)关于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补发相关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二是印发我局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十二)关于对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的2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我局“市场监管在线”专门构建广州市市级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子平台模块,该平台由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同使用,平台接收和汇总全市各区学校食堂的数据信息,并可通过访问进入的方式,实时查看各学校食堂的相关数据、视频等内容。在该平台中,各学校食堂均有对应的AI违规处理信息,记录各学校对于AI发现违规情况的处理,目前越秀、天河、黄埔、南沙区局平台已接入上述市级平台。二是市级平台对市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开通账号,将市级平台内的各学校数据信息和AI处理情况等内容对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共享,市教育和人社部门可通过市级平台,随时查看全市各学校食堂的相关情况。三是向市教育局、人社局通报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巡查情况。
(十三)关于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通知,结合审计发现问题修订企业风险等级评定规定,与上级制度文件要求保持一致。二是制定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区局按要求做好风险分级工作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完善日常监管系统,对接食品抽检和执法系统数据,对多次不合格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在食品风险分级任务中进行提醒,及时进行风险分级调整。
(十四)关于对农贸市场的快速检测覆盖面和检测频率不达标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进一步优化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局严格按照市局年度快检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工作,对有特殊情况,无法实现覆盖和任务要求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或属地监管部门应做好登记;对有快检主体不再开展快检、因升级改造暂停快检等重大调整的,应同时报送市局。
(十五)关于未按要求对不合格经营主体再次快检或监督抽检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全省快检方案要求,印发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局加强跟踪监管,对快检发现问题产品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进监督检查或结合年度食品抽检任务委托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二是要求各区局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进一步督促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鼓励各区局将快检问题产品销售者专项检查与食用农产品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探索推行线上检查等模式,通过线上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针对性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十六)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全覆盖抽检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了规范跟踪抽检工作等若干文件,制定了规范食品安全抽样取证和提高食品抽检覆盖范围等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食品抽检工作全覆盖工作机制,明确抽样取证工作要求,强化食品抽检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公平性。
(十七)关于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措施不足,未查处部分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优化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局快检人员应随机抽样,认真填写抽样单,核对被抽样单位营业执照信息,督促快检人员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数据核查,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无照经营等异常情况。二是建立抽检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国抽系统将抽检不合格信息推送各区局开展核查处置。三是深化数字化市场监管示范城市建设,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系统数据回流,优化相关业务系统与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系统数据衔接。
(十八)关于保障执法力度均衡统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食品类违法案件执法标准差异大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综合运用案卷评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专项执法检查、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日常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区市场监管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指导。特别围绕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的优化调整,我局通过书面和实地走访座谈的方式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十九)关于部分物业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注销问题。
整改措施:我局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了《申请注销房屋产权证明》及相关资料(涉及11处房改房产权注销,包括权属不清的3处物业),目前已完成产权注销手续。
(二十)关于未及时盘活、处置闲置的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印发报废资产处理业务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我局报废资产处理程序,做好资产报废工作。二是持续推进资产处置工作。
(二十一)关于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少发补助资金问题。
整改措施:南沙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会议,会议同意了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发放区本级补贴资金。截至2024年12月,所有市场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二十二)关于委托原基金管理人继续履行基金管理职能的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于2023年7月印发了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管理办法,在原风险补偿基金的基础上优化为风险补偿机制。同时,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遴选风险补偿机制受托管理人,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书。二是进一步明确重大改革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及预算安排以及其他重大问题需由市局党组会议事决定。
(二十三)关于未按要求列出局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具体清单问题。
整改措施:印发了局党组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对党组会议事内容进行了细化,并明确责任处室,党组议事内容事项实现清单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
(二十四)关于未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督查机制问题。
整改措施:已建立市局党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制定市局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的重大事项清单。
(二十五)关于对食品快检项目采购定价决策依据不充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2023年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按市财政局有关要求做好价格测算。二是从2024年4月开始,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由市局统筹开展调整为各区具体组织实施,快检经费也由各区自行解决,市局不再开展相关采购工作。三是我局印发了进一步优化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局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完善快检服务费用价格测算机制,严格合同签订、管理和履约验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关于未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规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我局内部审计工作在局党组集中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二是制定了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审批同意后实施,进一步加强对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三是印发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二十七)关于未对2个未完成任务的项目承担方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问题。
整改措施:1.广州慧睿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该司于2021年承担我局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已完成中期验收。因经营不善,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向我局申请项目延期验收。我局多次与重组后企业负责人联系,并前往企业新址实地了解企业运营情况,该项目已完成专利质押融资500万元、专利申请42件,并已通过专家组验收;2.金电联行(广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该司于2022年承接了我局重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项目,受疫情影响,该企业经营不善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内容。2024年2月4日该企业向我局发函申请项目终止。经我局多方协调,该司书面向我局说明,其债务由母公司代为偿还,现母公司正在启动司法破产重整工作。我局已再次发送催款函至企业,函告退款事宜和违约后果。我局已发起民事诉讼,起诉其合同违约并退还全部项目资金。
(二十八)关于对代偿资金的追偿情况监督核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银行已追回部分贷款本金。二是我局通过电话沟通和座谈等形式,督促风险补偿机制管理方根据有关规定,加强风险补偿机制实施补偿后的追偿和核销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情况。三是与风险补偿机制管理方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追偿和核销工作。
二、部分整改的问题
(二十九)关于未落实财政绩效评价的部分整改要求,未完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退出考核机制问题。
整改措施:在市财政局指导下,我局与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就委托管理协议修订进行多次沟通,对协议文本修改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新版委托管理协议已经过两轮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均函复无意见。
未完成整改原因:委托管理协议修订涉及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市财政局、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等单位,协商流程较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计划2026年3月底前完成集体决策、报市司法局审查、补充协议签订等流程。
(三十)关于将部分属于部门职能类项目支出列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开支问题。
整改措施:1.已停止新的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含部分属于部门职能类项目);2.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已于2024年底到期,在申请新一期专项资金延续时,已将涉及部门职能类项目不纳入新一期专项资金支持范围;3.修订《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涉及部门职能类项目不纳入扶持条款,但新一期专项资金延续审批工作未完成,管理办法尚未完成全部修订程序。
未完成整改原因:申请延续专项资金流程较长,需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延续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后,才能完成管理办法修订。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专项资金续期工作完成后,计划2026年3月底前,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4月底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法制审核等工作;5月底前,报送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争取6月底前印发实施。
(三十一)关于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验收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措施: 1.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规程;2.针对3个项目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已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整改,并退回超范围列支资金;3.针对1个项目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和验收时仍有部分项目资金未使用问题,已督促项目承担单位退回超范围列支的资金,指导项目单位完成剩余资金使用;4.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在组织项目验收时,要求专家评审时,对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问题从严把关,并在后续项目验收时实行;5.修订《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项目验收相关条款,明确超范围列支的资金处置方式,规范项目验收及后续处置工作程序。
未完成整改原因:需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延续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后,才能修订管理办法,申请延续专项资金流程较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专项资金续期工作完成后,计划2026年3月底前,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4月底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法制审核等工作;5月底前,报送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争取6月底前印发实施。
(三十二)未跟踪处理已完成的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结余资金问题。
整改措施:1.针对未跟踪处理2个已完成前补助项目结余资金问题,已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协议书,继续使用结余资金,推动相关工作;2.修订《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增加项目结余资金处置相关条款,规范项目结余资金处置工作程序。但新一期专项资金延续审批工作未完成,管理办法尚未完成全部修订程序。
未完成整改原因:需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延续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后,才能修订管理办法,申请延续专项资金流程较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专项资金续期工作完成后,计划2026年3月底前,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4月底前,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法制审核等工作;5月底前,报送管理办法送审稿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争取6月底前印发实施。
(三十三)关于未建立专项资金档案管理制度,未由本单位档案机构集中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核心环节资料问题。
整改措施:1.指导第三方服务机构整理项目资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均已移交至我局集中管理;2.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和知识产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整合,在知识产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增加项目归档管理模块开发工作,并完成2024年验收的102个项目材料预归档管理,预设了与局电子档案系统(已纳入局信息化建设计划,待立项开发)对接互连接口;3.制定《沙巴体育-沙巴体育app-沙巴体育官网 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档案归档工作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专项资金项目档案工作分工、归档范围、归档内容、归档规范等内容,目前正在试用完善。
未完成整改原因:由于后续专项资金项目资料主要以电子文档为主,需要依托知识产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局电子档案系统(已纳入局信息化建设计划,待立项开发)进行管理,知识产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归档管理模块于2025年11月开发完毕,功能需要在实际使用中完善,《沙巴体育-沙巴体育app-沙巴体育官网 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档案归档工作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也需结合系统功能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尚未完成正式印发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完善知识产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项目归档管理模块功能,修改《沙巴体育-沙巴体育app-沙巴体育官网 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档案归档工作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并正式印发实施。
(三十四)关于档案库房改造工程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消除消防、承重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1.积极敦促施工单位因地制宜修订施工计划,以日为单位制定施工计划倒推表,并制定每日进度巡查表,同时调整关键节点,将实现库房存放档案的功能作为重点推进目标,确保施工有序推进;2.持续增强对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针对工程进度滞后问题,加强对代建单位的监督考核,要求代建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积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设计单位完善图纸,确保设计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组织,完善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人力、材料、设备等资源充足,加强现场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做好进度控制,监督施工计划的执行,严格把控材料质量,强化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3.进一步加强档案库房安全检查。全面强化各库区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特别是消防隐患问题,切实守牢安全防线。
未完成整改原因:联合验收流程较长。
下一步整改措施:鉴于本项目联合验收归属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受理,我局已于2025年12月26日向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申报办理联合验收,目前申报材料正处于审核阶段。下一步,将严格依据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的相关验收要求与安排,按规定流程积极完成相应联合验收工作。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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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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